山东葡萄与葡萄酒协会2015年会费通知
2021-11-15 17:06:30
主编
各会员单位:
首先感谢各会员长期以来对协会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!
根据民政部、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,按照《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章程》和《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会员管理办法》规定,即日起办理2015年的会费收缴工作,望各会员单位认真履行义务,按时缴纳会费,以保证协会日常办公开支,不断丰富行业活动,更好地促进行业发展和交流。
请尚未缴纳2015年度会费的有关会员单位及时缴纳。
会员单位也可在参加“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三届七次理事(扩大)会暨评委年会”时一并缴纳。
一、会费标准为:
会长单位:5000元/年;副会长单位:3000元/年;
常务理事单位:2000元/年;理事单位:1500元/年;
普通会员单位:1000元/年;
二、会费缴纳方式:银行转帐和现金缴纳均可。
收款单位: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
开 户 行:济南市历城区农商行洪楼支行
帐 号:90102150020100104002
附言或用途:会费。
三、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:
电 话:0531-85598289(含传真) 85598287
联系人:李保国 张颖超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
来源:山东省葡萄与葡萄酒协会